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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上半年镇江市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133人 4月13日报名(2)

    2015-04-08 12:39 开课通知 来源:镇江人社

      三、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对考生填写的信息认真进行资格初审,并在考生报名24小时内提出审核意见。资格初审要求:

      1.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2.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说明理由;

      3.对考生填报信息有疑义的,应注明缺失或应补充的内容。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将组织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内容为笔试后入围下一轮测试的人员报名所需资格条件的证书或证明等材料原件(2015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除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资格条件中有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合格证书,提供四级或六级考试成绩通知单的,相应的成绩不低于425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布。资格复审不通过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复审的考生,取消入围下一轮测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四、考试

      (一)分类考试方法和成绩计算

      考试根据岗位分类,采取笔试、面试、专业科目测试、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的3倍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测试人选(招聘人数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岗位表中入围比例另有说明的,从其要求),各项测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按一定比例合成总成绩,具体如下:

      1.管理、法律、计算机、经济、高校辅导员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管理类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法律、计算机、经济类、高校辅导员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2.其他类岗位考试主要由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专业科目测试的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方式为笔试、答辩、评审等;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的比例计算。部分其他类岗位考试方式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详见《岗位表》

      3.专业类岗位考试由笔试、专业面试或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面试和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合成办法见《岗位表》。

      4.工勤技能类岗位考试由笔试和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技能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

      5.直接考核类岗位考核方法和成绩合成见《岗位表》。

      笔试成绩低于百分制5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考试考核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二)考试的组织实施

      1.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由镇江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直接考核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按管理权限不同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后,在主管部门网站发布公告,明确测试或考核的具体时间、详细地点、考试科目、形式等主要事项。考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采取封闭命题或委托省辖市级以上专业考试机构命题的形式,保密命制试题和评分标准,校审无误后,在主管部门纪检监察人员全过程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方案报送、核准的截止时间:4月22日-5月15日。

      (三)考试时间及成绩查询

      笔试时间: 2015年5月16日(星期六);结构化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和面试通知单。

      阅卷结束后,《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和《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查询。各《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5个工作日内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查询。

      专业科目测试、专业面试、技能测试和考核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绩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和市人事考试考工网另行发布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或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编辑:南京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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