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镇江市村官选聘6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简章(2)
2015-03-09 10:48:40 江苏大学生村官考试 来源:江苏华图
(四)面试考察
面试考察工作由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拟选聘人数和结构要求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作为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镇江党建网上公布。
(五)体检
1、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组织体检。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根据结构要求,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
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名单在镇江党建网进行公示。
(七)决定聘用
拟聘用人选公示3天无异议,经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报省选聘办备案后,由各辖市、区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县(市、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6、面向在村(社区)工作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正职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择优选拔,纳入选调生培养管理。
7、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8、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市、区)政府所在地。
9、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六、本简章由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江苏省选聘办政策咨询:025-83393361、83391518;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咨询:0511-84424532
镇江市人事考试中心考务技术咨询:0511-84425552。
镇江市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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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