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镇江新区卫生系统招聘8名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2)
2016-05-17 11:51:54 江苏医疗卫生考试 来源:镇江新区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专业技能测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者入围;如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考察工作由新区社会发展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完成后不再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按岗位在镇江新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见习期满后聘用到相应等级)。被聘用考生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处理。以下情况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名单公布两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
2.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2016年8月31日前不能提供招考职位所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资格证书的。
聘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订立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考务咨询电话:0511-80823535、80823536,社会发展局监督电话:0511-83175975。
附件:1、2016年镇江新区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企业合同制工作人员计划表.xls及2、镇江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doc
镇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2016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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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南京华图)